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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夏朝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开始?

2019-02-12 17:55:07 作者:奇闻录

  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朝代,它存在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16世纪,历十四世、十七王,共约近500年。它统治的中心区域在今日山西南部和河南西部一带,根据流传下来的上古文献的记载和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关于夏文化的发现,我们可以大致窥见这500年内中国社会的概况:

  (一)生产力状况:夏代有沟洫灌溉系统和造酒业,手工业产品除陶器、玉、贝和铜器外,夏代后期已经生产出青铜,在偃师二里头已发现夏代冶铸青铜的遗址,出土的青铜器有小型工具:刀、锥、凿、锛、鱼钩等,武器有戈、戚(合)、簇(矢)等:酒器有盉、爵等,其中一件铜爵,含铜92%,钖7%,说明确系青铜(铜钖合金)。当时能以青铜作矢簇,说明产量相当可观:“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史记·武帝纪》)说明青铜的冶铸在全国各地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按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奴隶占有制社会皆与金属工具相联系,可见中国夏代的生产力已经达到了这一水平。

  (二)生产关系与阶级构成:远在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的父系社会后期,中国社会已产生贫富分化的现象,发展到夏代,阶级终于出现了。(1)奴隶。主要是由氏族部落之间彼此掠夺战争中得到的俘虏转化而来,也有部分是氏族公社的贫苦社员沦为奴隶的。在夏代奴隶名目繁多,从事农业生产的叫“民”、“黎民”、“众人”、“众”,从事畜牧业的叫做“牧竖”或“隶圉”,奴隶主的家内奴则叫“臣”(男性)和“妾”(女性)。他们都担负着难以想象的沉重劳动,被奴隶主看作是会说话的工具,无姓氏可言。他们的命运是极其悲惨的,(2)奴隶主。大多是父系社会末期的氏族贵族和部落首领转化而来。他们在交换中夺取了大量的财富,在战争中扩大了权力,最终转变为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完全占有生产者本身的奴隶主阶级,成为全社会的统治者,上古文献中的“百姓”就是指的这一阶级,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资格保持自己由图腾崇拜而来的姓氏,并对“亡其姓氏”的奴隶们握有生杀予夺之权。(3)平民。这是奴隶与奴隶主两大对抗阶级外的一个中间阶级,他们大多是由各级贵族疏远的宗族成员和原来的氏族公社成员形成的,虽然还保有“自由民”身份,但同样是各级贵族的属民,要受后者的剥削和压迫。在中国古代,这个阶级的人数不少,作用显著,且大多居住在都邑之内,后被称为“国人”。

  夏代阶级构成的实际,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奴隶占有制社会生产关系的理论,虽然它带有中国式的某些特点。

  (三)国家机器初具规模,中国最早的国家机器也和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是由部落联盟组织脱胎演化而来,它与部落联盟组织的质的区别在于:

  (1)国家主要是按地域来划分其国民,而不再象部落联盟那样主要是按血缘关系来划分其居民的,夏朝的建立者禹按照洪水退去后的自然区域,把中国划为“九州”,即所谓“芒芒禹迹,划为九州”(《左传》襄公四年),已经冲破了血缘的旧规。《尚书·禹贡》所列九州的次序是:冀、豫、雍、扬、兖、徐、梁、青、荆,实际夏人的主要活动区域在今河南、陕西、山西三省境内。

  (2)“国家的本质特点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恩格斯)主要是常备军、刑法、监狱和官吏等。禹征三苗时,他的部队已是“济济有众”(《墨子·兼爱下》引《禹誓》),启在讨伐有扈氏时向他的部队宣布严厉的军纪(《尚书·甘誓》),后来少康又能以“一族兴夏”,证明夏的常备军是强大的,所以春秋大国争霸时人们还说:“夫能夏则大”。《尚书·吕刑》讲到刑法起源时说;“苗民弗用灵(命),制以刑”,说明禹伐三苗时已有刑法。《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应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奴隶制法典。夏代设没有监狱,叫“夏台”、“圜土”,夏桀就说过:“吾悔不遂杀汤于夏台”。随着阶级斗争的发展和奴役异部落的需要,夏朝已逐渐形成行政管理机构和官僚集团。《世本》称:“夏后氏百官”,《礼记·明堂记》记有六卿、牧正、庖正、车正等官职名称,《尚书·立政编》还将夏代官吏分为三大类:宅事、(中央官、宅牧(地方官)、宅准(祭祀官),而且认为三宅是夏、商、周三代相沿的制度。这个官僚集团的总头子便是夏王,第一个夏王便是禹,禹本是“禅让制”产生出来的部落联盟的首领,那时由于生产部门的分工、交换关系的发展和大量战俘当作奴隶使用在生产上,以及私有财产和私有观念的形成,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力都在日益扩大,为了巩固权力,扩大势力,禹曾在今安徽蚌埠西郊的涂山和今浙江的会稽大会夷夏诸部落首领,“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左传》哀公七年)“禹朝诸侯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韩非子·饰邪》,并见《国语·鲁语下》)参加会议的要“执玉帛”向禹进贡,迟到的要被杀头,说明禹此时已由一部落联盟首领蜕变为事实上的国王,所以一般论者把“涂山之盟”看作是夏王朝建立的标志,禹死,其子启继位并用武力剪除了维护“禅让制”的伯益和有扈氏等旧势力,在首都阳翟钧台(今河南禹县北门外)举行了盛大的享宴来招待众多的氏族部落首领,所以“钧台之享”意味着众多“诸侯”完全屈服于世袭王权的统治,中国历史上“父传子、家天下”的局面正式确立。后经“太康失国”、“少康中兴”,历三、四代人,一百多年时间,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奴隶制王朝才稳定下来。

  (3)“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马克思)夏代的赋税制度史不绝书。《尚书、禹贡序》:“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孟子·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贡”,《史记·夏本纪》:“自虞夏时贡赋备矣!”遗憾的是年代久远,记载简明,具体的贡赋形式尚不得而知,按孟子的说法大概是以50亩为单位向奴隶征收贡纳吧。

  (4)建立城堡以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也是国家出现的一个标志,禹在确立王权后就在嵩山之阳建立阳城作为国都,其父鲧亦曾作城,后“启即位于夏邑”,也筑有城,至于后来夏桀“筑倾宫,饰瑶台”便更为壮观了。只是经过商汤灭夏“犁庭扫穴”之后,只剩下“夏墟都”的传闻,夏都究在何处,尚待考古界努力。

  总之,世袭王权与世袭贵族、设防的城堡、常备军和其他强制性权力机构这些国家的主要特征,夏代都具备了,所以说夏代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

  以上我们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依次阐述了夏代的社会性质,证明它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开始。但这只是依据中学历史课本的精神,参照学术界比较流行的看法写成,其实,现在学术界关于夏代是否是奴隶社会的开始的问题尚存歧义,概言之,有下列观点:中国奴隶社会应从少昊时代开始;禹时国家尚未形成,中国的国家正式诞生是从启开始的;夏还是父权制原始社会,奴隶社会从商汤伐夏或盘庚迁殷开始;武王伐纣后,中国奴隶社会才正式诞生;中国古代不存在奴隶社会,是从父权家长制直接过渡到封建制的。等等。

  (3)“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马克思)夏代的赋税制度史不绝书。《尚书、禹贡序》:“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孟子·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贡”,《史记·夏本纪》:“自虞夏时贡赋备矣!”遗憾的是年代久远,记载简明,具体的贡赋形式尚不得而知,按孟子的说法大概是以50亩为单位向奴隶征收贡纳吧。

  (4)建立城堡以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也是国家出现的一个标志,禹在确立王权后就在嵩山之阳建立阳城作为国都,其父鲧亦曾作城,后“启即位于夏邑”,也筑有城,至于后来夏桀“筑倾宫,饰瑶台”便更为壮观了。只是经过商汤灭夏“犁庭扫穴”之后,只剩下“夏墟都”的传闻,夏都究在何处,尚待考古界努力。

  总之,世袭王权与世袭贵族、设防的城堡、常备军和其他强制性权力机构这些国家的主要特征,夏代都具备了,所以说夏代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

  以上我们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依次阐述了夏代的社会性质,证明它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开始。但这只是依据中学历史课本的精神,参照学术界比较流行的看法写成,其实,现在学术界关于夏代是否是奴隶社会的开始的问题尚存歧义,概言之,有下列观点:中国奴隶社会应从少昊时代开始;禹时国家尚未形成,中国的国家正式诞生是从启开始的;夏还是父权制原始社会,奴隶社会从商汤伐夏或盘庚迁殷开始;武王伐纣后,中国奴隶社会才正式诞生;中国古代不存在奴隶社会,是从父权家长制直接过渡到封建制的。等等。

  夏朝是中国最早的具有国家形态的王朝,这是国内绝大多数历史及考古学者们所主张或承认的,而外国的一些学者是不承认的,甚至有否定的。这是为什么?

  中国学者主张夏朝曾存在过,其根据是古人留下来的历史文献 以及田野考古成果的辅助证明 。

  有些人以为中国历史学家盲目迷信《史记》和司马迁。其实,在中国现存的 更 早 的 文献中绝大多数都提到了夏朝或 大 禹 , 一般都是夏商周三代并列的。司马迁 只是综合已经存在文献而已。

  例如,《尚书》有不少篇说到夏朝和商朝,周朝人确认夏、商是“受天命”的正统朝代。 其中 《周书》产生的年代 在 西周初年,距夏朝不过数百年。 稍 晚 一 些的《春秋左传》中,夏商周三代是并列的,且提到夏朝及《夏书》的地方极多。也直接提到了夏朝君王(夏朝时称为“后”,商周称为王,以后称皇帝)的名字,如启、相、皋、孔甲、桀等。

  更多的例子就不举了。更重要的是田野考古的成果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支持中国古文献的记载。按照记载,夏朝是商朝以前的王朝,其中心区在豫西 、 晋南等地,建立了国家,建有宫室,曾铸鼎为国家重器等。豫西二里头遗址,按 14 C测定为3900至3600年之前,其时代恰在商之前,确实开始建立了相当不小的宫室 和 宗庙,及道路及排水体系,其青铜铸造技术已经比再早一些年代的文化有了很大进展,开始铸造鼎、爵等礼器 , 这和夏朝铸鼎的历史记录是符合的。从这些考古可以相当肯定的说,那时确实到达青铜时代、进入了文明社会、出现了国家,和文献记载相当符合。

  虽然还没有田野考古证据直接证明二里头遗址就是夏朝的都城,但是,从年代上看,它确实 是 夏朝时期的文明遗址,也就是说,它明确的证明了,在文献中记载的夏朝的年代,中原地区确实已经进入了青铜时代,有了国家的出现,即使二里头不是夏朝都城,夏朝都城文明也不应比它差,甚至有更高的发展。

  这样,按理性的考虑,确证当时的王朝名称为夏,或暂时不能确证或否定这一点,已经没有原则的差别了。不称其为夏,而称为,比如,中国第一王朝,也没质的差别。

  这样,承认这时的王朝就是夏朝,或是另一个王朝,就成为对于中国古代史书记载的相信度问题了。从前面所讲,对于古史中的记载,应有相当程度的相信 。 有些外国学者不承认夏的存在 ,是什么原因 ? 并不是因为他们治学更严谨。他们对中国古籍是不熟悉的,且不熟悉就容易产生偏见;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囿于其经验。

  他们在研究埃及、美索不达米亚等古代文明曾取得了极大成绩,其研究的基础是考古成果,及乎没有可依据的历史文字记载,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些神话传说。当他们转过来看东亚文明时,不熟悉浩如烟海的汉字文献,很自然的他们也会以同样的心态来对待上古历史研究。

  比如在我们看来,甲骨文的发现的重要贡献之一是证实了中国历史文献中关于商文明的记载,而在欧美学者看来,殷墟的发掘发现了一个新文明——商文明。“证实”和“发现”两个词,表征了学者对待中国历史记录的态度的区别 。

  把中国古史等同于西方古代神话传说,是不合适的。 在《左传》之类历史书中神话传说之类 的成分是很弱 的。当史官们站在宫庭中,把他认为该记的都记录下来 ,可能还经过学者的编辑 而形成《春秋》,然后人们给它再作说明的过程,和编造神话有着根本的不同。不承认这种不同,把中国历史记录看作和神话传说一类,只能走上错误的研究路线。当然,我们不能肯定这些历史记录的细节上都准确,但是,在大关节上,如夏商周并列为三代这在事,是不能乱说的。

  二十世纪中国最伟大的国学大师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即考古成果和文献并重。这在中国上古史学研究中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而欧美学者则只能有一重证据——考古。

  欧美的学者们对于自己的观点,通常是要坚持到最后的。我在国外曾和物理 学 方面的学者有所接触,他们确是这样。这不是坏事,但是,如果原来的观点并不正确,我们当然没必要因为他们坚持就盲从。

  所以,不要迷信所谓“主流”。作为主流学者,他们曾认为水稻是从印度传过来的,中国文字是埃及象形文字的后代,中国青铜器铸造技术是从中亚传过来的等,现在来看这些都是错误的。其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们接触中华古文化时,他们对于北非中亚的古文明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了,满脑子都是西方考古成就,当时中国又没有足够的田野考古成果,他们对于中国古文献的又是那样生疏,掌握起来又是那样困难,所以,他们得到这样的结论并没有什么奇怪的。

  他们有权力坚持自己的观点,有权不去 下功夫 研究中国古代典籍。我们却完全没有必要盲从。

  但是,迷信盲从外国人的总是有的。 有人 就在 没有任何证据 条件下, 硬说夏朝的存在是周人为了推翻殷商师出有名而编造的。这种说法真有些滑稽。如果当初根本没有夏朝,周人 凭空 捏造一个夏朝来哄殷商人,一定会起反作用的,殷商人对自己祖先有没有取代夏朝而成为中原共主当然是知道的,捏造其历史只能弄巧成拙。

  统观中国历史 ,一群人为 推翻一个王朝时 ,不会 拿它曾推翻更早的王朝为理由的 (除非冒充更早一朝皇族后裔)。 因为 , 如果 以此为理由, 按逻辑说,新建立的王朝就应该把统治权交给前面被推翻的王朝的后裔。比如,如果周推翻殷商 的原因 是因为殷商曾推翻夏,那么周在推翻商后,就应把统治权交给夏人后裔才最合逻辑。这样的事是不会发生的,编造一个夏朝的存在也就没有了理由。

  有人举出疑古学派大师顾颉刚为不承认夏朝存撑腰。顾颉刚在早期确曾怀疑过夏是否存的,后来修正了自己的观点,不但承认夏朝曾存在,而且还对夏朝的都城及疆域进行过研究。 不轻信古书,但是,但在有了新发现的考古成果后,能据其修正自己的观念,这才是大学者应有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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